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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养猪四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现已全部编写完成,拟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递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相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在报批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现进行报批前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附件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Ls8B_DFljnFTCoN3Hm-2A 提取码:v6sy
附件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Ee0HsPKPUd5B20y7mjdA 提取码:p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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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养猪四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HVSg7Zenfeq7sDdsH-gcQ 提取码:xg0d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众意见的反馈,具体可以采用电话、邮件以及书信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联系人:陶经理 18663640075,邮箱:wflg1995@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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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养猪四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养猪四场项目
(二)项目位置:
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582.81万元,拟于潍坊市昌乐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建设面积为51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43平方米,其中:猪舍16646.78平方米,生活办公区工程面积852.38m2,其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743.84m2,该项目总投资1582.81万元,项目购置饲料搅拌机、高压清洗机、保育床、分娩床等设备2480台套,满足负荷时项目生猪年存栏总数2541头,年出栏商品猪苗18006万头(均重11kg/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经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红河街
电话:18663640075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洁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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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第二养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r20mBK7Cw23W_iQi2p0YQ 提取码:ku7u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众意见的反馈,具体可以采用电话、邮件以及书信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联系人:陶经理 18663640075,邮箱:wflg1995@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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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第二养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第二养猪场项目
(二)项目位置:
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上皂户村东南方向799米处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384.7万元,拟于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上皂户村东南方向799米处进行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33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634平方米,其中:猪舍建筑面积32594平方米,生活办公区工程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危废库建筑面积40平方米,消毒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死猪存放间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药剂库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饲料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项目购置饲料搅拌机、高压清洗机、分娩床、保育床、测孕仪、烤灯等设备2575台套,已形成成年猪总存栏量为11232头,生猪年出栏总数为30543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经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红河街
电话:18663640075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洁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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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乐港热电厂循环水处理药剂招标文件
一、设备现状:
有双曲线冷却塔一座,1740m3/h的循环水泵3台,一般运行一台。循环水量600--1300m3/h。水温冬季15℃,夏季33℃。补水量5--10t/h。
二、补水水质:
CI 78mg/L左右
硬度 9.4mmol/L左右
碱度 4.6mmol/L左右
电导率1000--1100us/cm
PH:7.0左右
钙离子7.8mmol/L左右
三、循环水控制指标
PH8.0~9.2
浓缩倍率3.0
总磷3--6mg/L
总铁《1.0mg/L
阻垢率》90%
碳钢腐蚀速率《0.075mm/a
铜合金腐蚀速《0.005mm/a
四、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需提供在热电行业循环水使用的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姓名,开始使用时间,
3、需对我公司水质取样,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循环水运行控制指标
(2).药剂标准
(3).药剂每天使用量,药剂价格。
(4).药剂化验方法
(5).售后服务内容,如根据水质变化或者季节变化到场取水样,分析后调整药剂指标或使加量。
(6).明确承诺,承担因药剂及服务不到位,给招标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7).报价含卸至招标方使用地点之前的运费,卸车费。
(8).药剂包装物由投标方负责回收。
(9).每批药剂进场时需提供包括浓度及成分的分析报告,合格证。
(10).对循环水排水进行监督,保证使用药品后的水质,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五、投标地点: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吴洪国 1379266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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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粉收购招标文件
一、采购产品名称:
1、产品名称:石灰石粉
2、数量:约300吨/月。
二、质量标准:
1、粒度:≥325目
2、通过率:≥95%
3、钙含量:≥90%
三、结算方式:
1、每月30日送货方根据过磅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7天内付款。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9月25 日上午10:30
2、开标地点: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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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热电厂炉渣及灰招标文件
一、设备现状:
1.有35t/h链条炉2台,75t/h流化床锅炉1台。
2.年耗煤10万吨左右。
3.链条炉的炉渣可燃物含量8%--12%。流化床锅炉的底渣可燃物含量1.8%--2.5%。飞灰可燃物含量5%--7%。
4.链条炉的炉渣经碎渣机,圆盘除渣机,到1#渣带,2#渣带到锅炉房外地面上。渣量到一定数量时用装载机转运至渣场。
流化床锅炉的底渣领1#渣带,2#渣带到锅炉房外地面,渣量到一定数量时用装载机转运至渣场。飞灰经电袋复合除尘器、输灰机、输灰管道至200立方的钢灰库内。经放灰装置可卸至罐车内,也可经加湿机卸湿灰。
二、报价方式:
按 元/吨煤,即热电厂使用1吨煤承包方支付多少现金。
三、承包方需做到以下要求:
1.以热电厂每月实际耗煤量为结算依据。每月盘点结束后5日内凭热电厂证明将费用交至公司财务部。
2.提供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每天必须将当天的渣运出热电厂外。钢灰库的灰不能影响输灰。若放湿灰,则当天必须把放下的湿灰运出热电厂外。
4.负责钢灰库周围卫生及卸灰操作。
5.负责渣带周围卫生。
6.若输渣系统出现故障,负责组织人力将渣运至渣场。
7.负责装载机的燃料及维修保养费用。
8.若因所负责区域的卫生被公司或环保部门罚款,要加倍承担。
四、热电厂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一台3t的装载机。
2.输渣及输灰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3.为承包方提供其他合理条件。
五、联系方式:
秦志强 电话:13406631715
六、投标日期、地点:
日期:2020年 9 月 25 日上午9:30。
1、地点: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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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一、项目:
电煤2万吨。
二、收购标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大卡(含)~5300大卡;
①5500大卡(含)封顶,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②4500大卡(含)~4800大卡之间,每低100大卡扣1厘(不足100大卡的按100大卡算);
2、挥发:18%---30%;
①低于18%的,每低1%扣1厘;
②高于30%的,每高1%扣1厘;
3、含硫量1.0%(含)~1.5%(含);
①含硫量1.5%~2.0%(含)每高0.1%扣3元/吨;
②含硫量2.0%~2.5%(含)每高0.1%扣4元/吨;
③含硫量高于2.5%的,每高0.1%扣6元/吨。
4、外水分7.0%(含)以下,外水分超1%,扣结算重量1%。超过10%加倍扣除。
5、灰分不限。
6、粒度10cm以内。
7、扣罚或奖励进行累加。
8、掺杂火烧煤、褐煤、煤泥等按半价结算或退货。
三、结算方式:
1、收到发票后15天付50%货款,收到完税证明后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2、开票方式:每1000吨结算一次,开具13%煤炭增值税发票。
四、报价方式:
按每大卡/元报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
2、联系人:王经理 18763687998
3、开标地点: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